第114章 云南旅館電擊狂魔李枝永(二)
msp; 接著他從姚某身上找出來毒,從他胳膊打了進去,然后收拾好東西,又拿上姚某的身份證,到前臺退房走人。
事后警方調查的時候,還以為姚某是注射過量死亡的,另外由于當年尸檢條件有限,李枝永做的第一起案子,警方也一直沒有得出準確死亡原因,可能也沒想到,還能有人用這種方式殺人。
李枝永做完這個案子,簡直不要太高興,連著兩次都有不小的收獲,錢來的太容易了,所以還得找機會繼續搞錢。
1993年4月22號,距離上次作案僅隔了10天時間,李枝永來到了云南大理,用之前那個癮君子姚某的身份證,住進了下關客運站對面的建設旅社,要了一個雙人間。
此時房間里已經住了一個人,這個人姓翟,當年41歲,江蘇省溧水縣人。
李枝永還是老套路,半夜起床直接把人電死,然后拿走錢和身份證,出門退房走人,這次到手5700元。
一周之后的5月1號,李枝永來到了昆明市南客站招待所,用上一個受害者翟某的身份證,住進了一個雙人間。
剛進房間的時候,李枝永嚇了一跳,屋里這個人長的人高馬大,像個黑鐵塔似的。
通過聊天得知,這個人姓魏,甘肅天水人,當年30歲,這大體格子,估計能揍李枝永好幾個。
但是用電就不一樣了,李枝永下半夜起床,輕松把人搞定,到手1700元錢,出門退房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