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章 哈爾濱特大殺人團伙田旭、魯林(一)
案犯:田旭
出生日期:1965年
籍貫:黑龍江省哈爾濱市
犯罪行為:故意殺人罪、搶劫罪、強奸罪
案犯:魯林
出生日期:1966年
籍貫:黑龍江省哈爾濱市
犯罪行為:故意殺人罪、搶劫罪
整理完本案的卷宗之后,我一直在糾結本案的標題,最終決定用特大殺人團伙這幾個字。
田旭和魯林這兩個名字,可能大部分人沒有聽說過,但是如果提起哈爾濱喬四,相信很多人都不會陌生。
田旭魯林團伙,幾乎是和喬四團伙同一時間落網,也在前后腳被執刑,兩個團伙之間還曾經有過矛盾,但由于喬四團伙太過出名,就把本案的風頭壓了下去。
不過如果從對社會的危害程度,以及作案的殘忍程度方面來看,那喬四團伙和他們起來,根本就不是一個量級。
本案中團伙的老大就是田旭,他是哈爾濱本地人,身高一米七五左右,身材偏瘦,這小子長的白白凈凈,而且長著一張娃娃臉,所以大家給他起了一個外號,叫小豆豆。
這么一個讓人安心的外號,再加上文質彬彬的外表,猛的一看還以為是一個大學生,讓人很難把他和一個兇狠的團伙老大聯系在一起。
田旭從小便染上了偷東西的陋習,常干的事就是掏包,或者去火車站拎包,1985年,他因為盜竊罪,被判了兩年勞教。
在勞教期間,田旭接觸了大量的同行,通過和同行的交流學習,他的的盜竊技術突飛猛進,等他放出來之后,業務能力明顯有了質的飛躍。
連續幾次作案,田旭都有很大的收獲,少的時候有幾千塊錢,多的時候高達上萬元,這在那個萬元戶都沒幾個的年代,無疑是一筆巨款。
錢來的這么容易,田旭的日子過的相當瀟灑,每天就是花天酒地,花錢如流水,反正有一技在手,花沒了再去偷就是了。
由于田旭出手比較大方,所以很多他之前的獄友,出來之后就投奔了他,另外還有一些小混混也慕名而來,很快他就有了自己的小隊伍。
不過這個時間段,團伙還停留在偷的階段,小日子過的美滋滋,大家覺得這已經是幸福的生活了,都是一群小偷聚在一起,心里并沒有做大做強的覺悟。
可是這個世界上,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小偷這個行業也不例外,沒過多長時間,就出現了問題,那就是競爭對手太多了。
有時候他們剛盯上一個目標,還沒等下手呢,就被同行捷足先登了,更有甚者,一個目標能被兩三伙小偷同時盯上。
遇到這種情況時,肯定不能幾伙人一起上,那樣聲勢浩大的話,目標客戶早就被驚動了,誰也別想得手。
唯一的解決方式,就是幾伙小偷先干一下,誰贏了誰動手,這也是最原始的搶地盤階段。
由于田旭手里有錢,手底下兄弟就多,所以很快就在搶地盤的過程中占了上風,但總會有不服的小偷團伙,既然自己打不過你,那就找人過來打你。
他們找來的可不是一般人,正是喬四案子中的另一個團伙老大楊饅頭,這可是哈爾濱黑道上鼎鼎有名的大人物。
楊饅頭聽手底下的小弟說起這件事,肯定不能慣著田旭,他就沒聽說過小豆豆這么一號人,1989年剛開春,楊饅頭直接帶著幾個人,到火車站附近找到了田旭。
楊饅頭壓根沒跟田旭廢話,直接掏出獵槍頂在了田旭腦袋上:“別動啊,敢動一下就打死你!”
田旭一下就懵逼了,還沒明白過來是怎么回事,就被楊饅頭的幾個小弟弟塞進了面包車,帶到了松花江邊一個沒人的地方。
幾個人把田旭拽下車,不由分說先是一頓胖揍,然后再塞進冰窟窿里,等凍的差不多了,拉上來接著再揍。
反復的折騰了田旭兩個多小時之后,楊饅頭撂下一句話:“以后火車站那片,別讓我看到你,再有下次,我就打死你。”
楊饅頭說完,帶著一伙小弟揚長而去,小豆豆卻咽不下這口氣,把這件事視為奇恥大辱。
田旭從地上爬起來,看著婉如長龍般的松花江,又看看自己被揍的那副慘樣,不禁暗暗發誓:“不報此仇,誓不為人!”
他說風雨中這點痛算什么!
擦干淚,不要怕,至少我們還有夢!
他說風雨中這點痛算什么!
擦干淚,不要問,為什么!
田旭回去之后,就弄了一把獵槍,把槍管和槍把都鋸短了,隨后帶著自己的兩個朋友,一個叫王偉,一個叫呂文亭,開始滿大街的找楊饅頭。
可是他們找了很長時間,就是找不到人,人家楊饅頭壓根和他們就不是一個段位上的,那可是真正的社會大哥。
楊饅頭這種人,在社會上得罪的人太多了,想干他的人有的是,他能混到這個地位還沒被干死,肯定是有自己的過人之處。
田旭他們每天混的地方,除了火車站,就是游戲廳、臺球廳、小發廊、小飯館……這些不上檔次的場所,楊饅頭隨便找幾個小弟,就把你找到了。
這章沒有結束,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反過來田旭想找楊饅頭可就難了,人家出入的地方,都是星級酒店、歌舞廳、夜總會這些高檔場所,你連去都沒去過,更別說找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