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0章 遼北第一狠人王強(六)
2000年10月1號,王強結婚還不到一個月,他就再次出手了。
這次王強在鐵嶺昌圖縣,路上遇到了一個54歲的老頭,覺得對方穿的不錯,看著像有錢人,于是臨時起意,用一塊磚頭將對方拍死,搶走了幾百塊錢。
11月5號,王強在撫順市一個監獄附近,遇到了兩個男的,其中一個人正在用手機打電話。
那個年代用手機的都是有錢人,即使兜里沒錢,手機也值不少錢。
雖然對方是兩個人,但王強一點都不在乎,當年一對五都殺過人,一對二簡直就是小菜一碟。
打定主意之后,王強右手藏好尖刀,不緊不慢的迎了過去,和對方錯身的一瞬間,直接就是一刀,把打電話那個人當場放倒。
接著王強又揮刀捅向另外一個人,但這時候另外一個人已經反應過來了,雖然身上被扎了幾刀,但還是拼了命的跑掉了,算是撿了一條命。
王強追了幾步之后,就停了下來,接著他返回死者身邊,從他身上找到了1500塊錢現金,連同那個手機一起拿走了。
王強回家之后告訴老婆:“我之前在市場給人拉腳賺的錢,剛把錢要回來。”
這一次搶劫,夠家里的兩個月生活費了,到了2001年年初,老婆的肚子大了起來,需要人照顧,王強想起了他的老媽。
10年前在鐵嶺火車站,王強見到母親跑掉之后,至今兩人沒有再見過面。
那個時候王強年紀小,怨恨老媽拋棄自己,現在他也明白了其中的心酸,于是他便去找了老媽。
他老媽離婚之后,又組建了一個新家庭,在開原下邊的一個村子里居住,王強帶著自己的老婆,找到了這里。
王強把媳婦扔在了老媽家里,后面的日子里,他要么幫老媽家里干點零活,要么就是出去弄錢。
2001年3月7日,王強在昌圖縣的一條公路上,用同樣的方式,殺死了42歲的趙某,搶走了現金700多元。
2001年6月份,王強的兒子出生了,這下把他高興壞了,這也是他人生中最開心的一件事,比結婚那天還要開心。
王強不想讓兒子再和自己小時候那樣,他想給兒子一個好的生活條件,所以必須還得出去,多搶一點錢,但盡量要少殺人。
王強知道自己雖然殺人厲害,但如果光奔著搶錢的話,把握就不太大了,所以必須要找人合作。
后面的日子里,王強不停更換同伙,多次進行搶劫,除了現金之外,還搶了不少金銀首飾。
這些東西沒辦法快速出手,所以王強就藏在身上,偷偷帶回了家里。
兒子出生兩個多月后,王強和老婆離開母親家里,重新回到開原市,繼續租房子住。
他老婆曾經發現過幾次他藏在身上的金銀首飾,但壓根就沒想過這些東西是他搶來的,還以為王強在外面有了別的女人。
這件事讓她心里非常不舒服,事后她的說法是,那時候她已經有了離婚的打算,但是因為孩子太小,想等兒子長大一點再離婚。
整個2002年,王強只做了一起殺人案,時間是10月7號,地點在沈陽大學植物園內,受害人同樣是一男一女,男的被直接捅死,女的先奸后殺。
時間到了2003年1月下旬,臨近過年了,這段時間是農民一年中最有錢的時候,王強為了過一個好年,又準備出手了。
1月24號晚上,王強懷揣一把大號殺豬刀,來到了沈陽市于洪區汪家鄉,轉悠了一會之后,選擇了胡同最里面的一戶人家。
這家男主人姓李,當年40歲,家里房子是標準的三間大瓦房,東西各一間屋子,中間是客廳和廚房。
其中西屋住的是李某的四弟,東屋分成了兩個小間,外面大間住著李某夫妻倆,里面小間是兒子的房間。
當天晚上兩人的兒子不在家,李某夫妻倆睡覺之前絆了幾句嘴,李某一生氣,就跑去兒子的房間睡覺了,他老婆自己在外面的大床上睡。
當晚半夜十二點多,王強摸進了李某家院子,他用刀把門栓撥開,進入了室內。
王強先進了東屋李某老婆住的那個房間,因為他聽到了李某的呼嚕聲,必須先把男人搞定。
王強進屋看了一眼,發現床上睡的是個女人,他沒有理會,直接進了里邊的小屋。
李某當時是頭朝里,腳沖外在睡覺,王強剛摸索到炕沿邊,老李就被驚醒了。
老里看到王強貓著腰摸了過來啊,直接從炕上跳了起來,大喊一聲:“你是誰?要干啥啊?”
王強動作也很快,他抽出殺豬刀,撲過去對著老李就是一刀,扎在了鎖骨的位置,李某一屁股坐在了炕上。
接著王強都撲上去捅了兩刀,但由于老李一直在反抗,所以都沒有扎中要害。
這時候外面老李的老婆,聽到聲音也醒了,兩個屋子中間隔了一堵墻,墻上有個窗戶,她不知道怎么回事,于是就趴著窗戶往里面看。
王強見此情況,趕緊從炕上跳了下來,幾步就來到外面的房間,用刀把她逼住了:“不許喊,不然我就殺了你!”
接著王強揪住她的頭發,把她拽進了里面的小房間里,一腳踹倒在地,然后用腳踩住她的后背,又把刀架在了她脖子上。
炕上的老李中了三刀,現在老婆又在對方手上,兩個人都不敢再反抗了。
王強開始逼問老李:“你們家錢呢?放在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