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殺手來興
蕭麥在杏林館住了三日。
他照老辦法,調制了一桶毒浴液,但這次是和衣浸泡,因林采薇要送遞毒藥,且要當面見他全部服食。
三日之后,修行成果為:“音波探形功:100。”“嘗毒50。”“萬毒神功:78。”
先說音波探形功,完全修至大成,施展此功,即可對百米之內的環境了如指掌。
近距離內,還能分辨人的穿著打扮和五官輪廓,以后,就算對方不發出任何聲音,蕭麥也能大致判斷對方的身份。
另外,音波探形功對內力的消耗,也節省到了極點,幾乎可以做到隨時隨地無限使用。
可以說,蕭麥現如今,就相當于一個患有輕度臉孔辨識困難癥且高度近視的色盲,像正常人一樣生活,已經是綽綽有余。
而且禍福相依,白天雖然不如人,但夜戰能力絕對天下無敵。
蕭麥心想,以后遇到強力敵人,要專門挑夜晚去打,就像蝙蝠一樣,自己又是個俠客,不如起個外號,就叫——
“盲眼神捕。”
再說萬毒神功,升級越來越慢,待到78點時,任蕭麥如何加大劑量,經驗條都完全不漲了。林采薇也窮盡了掌握的全部毒方,還自創了幾個方子,關于毒理的一切知識,都轉為成果被蕭麥榨干。
至此,蕭麥在中毒狀態下,戰斗力能得到恐怖的八倍提升。
這個狀態下的蕭麥,究竟有多強,連他自己都不清楚。
“是時候找人打一架了。”
恰好,林淵也恢復了在京兆府的工作。
他先前一直廢寢忘食地沉溺練功,林淵也得每日上下班,兩人生活在同一屋檐下,話都沒說上幾句。
現在神功大成,正好跟他聊聊,鬼頭崖一案的進展。
“沒什么進展,人不知道藏哪兒去了。”
“兇手沒歸案!”蕭麥雖覺情理之中,但還是很意外,“目標那么明顯,鐘離明居然會失手?”
“負責抓人的不是鐘離明。”
“怎會不是呢?”
“不知道,我聽說,負責這個案子的,是閼逢隊的指揮——桓無常。”
“換人了!”
蕭麥不知為何會換人,但換人絕對不會是一個好信號。
“混蛋,讓我看看你在哪兒?辟邪之眼,開!”
官俠天賦發動,視野被迅速拉遠,沿著離京的道路,一直延伸到一座豪華氣派的莊園。
馬市市正,悠閑地臥在一張為他量身定做的躺椅上,那怡然的姿態,似乎是一邊曬太陽,一邊欣賞歌舞或戲劇。
“果然!”
事實跟蕭麥預料的一樣,市正沒有躲藏,他那肥胖如球的身軀,也根本沒辦法躲藏,他就在自己的莊園里歇著呢。
“好好好,這么會玩兒是吧,那我親自陪你玩兒!”
于是,蕭麥辭別林氏兄妹,騎上從市場購來的“病馬”,踏上了追兇之路。
京城之外,依舊荒蕪人煙;官道兩側,叢生的雜草,幾乎有一人多高。
時隔多日,“病馬”早已痊愈,身子也算矯健,但跟紅鬃馬比起來,不但渾身沒勁,關鍵是笨,根本不理解蕭麥心中所想。
“吁——”
蕭麥勒緊韁繩,停住馬蹄,然后翻身下馬,在馬屁股上重重拍了一下。
馬兒微微吃痛,一溜煙兒跑出去十幾步,就忘了疼,開始享用起道旁茂盛的綠草。
很快,一道由遠及近的馬蹄聲傳來,在離蕭麥十步遠的地方停住。
騎馬的壯漢,從杏林館開始,就一路跟著自己,一直跟到出城。
正人君子不必如此藏頭露尾,盜賊密探不應這般明目張膽。
是故蕭麥斷定,對方是不懷好意。
“閣下,怎么稱呼?”蕭麥主動開口。
“我姓來,單名一個興字。來興。”提到自己的名字時,來興不自覺地顯出幾分得意。他是一個很自戀的人,尤其珍愛自己這個名字。
蕭麥笑了笑:“來興……想來閣下此行,不是讓我高興的。”
“不錯,被我找上門的人,很少會高興。”
“為什么?”
“我是殺手,拿人錢財,替人消災的殺手。”
“哈哈哈——看來,我會是那個‘很少會高興’的人之一。”
“死到臨頭,還高興得起來?”
“當然高興。今天,要么你死,要么我死,我們現在的對話,在我們其中一個死掉之前,不會有第三人知道。所以,暢所欲言,你之前殺過多少人?”蕭麥拋出了自己最關心的問題。
“這問題問的,你記得自己殺過多少?”
“說個大概,有沒有一百個?”
“應該沒那么多。”
“一百個都沒有?”蕭麥不禁有些失望,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