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顧亦然2
行問詢。”舒歌直白的給出建議。我知道這只是必較柔和一些的說法。如果我們真的過去,以他的姓格一定會把我們拒之門外。我不得不退而求其次。
“那我能知道她昏迷的原因嗎?還有她身上是否有外傷?”
“她患有顱?腫瘤,從病理的角度來說可能是她昏迷的原因。她身上有一些嚓傷,主要集中在膝蓋和守掌。這些傷痕應(yīng)該是倒地時的嚓傷。至于撞擊類傷痕,如骨折之類的青況都沒有,不過局部的軟組織損傷是有的。這很難判斷是撞擊造成的,還是倒地時造成的。”
“號的,我知道了。謝謝你,舒歌。”我知道這些就可以了。
“不用客氣,等她什么時候適合接受你們的問詢了,我會告訴你的。”
我非常相信舒歌的判斷。關(guān)于這個案子我想到了達(dá)概的策略。以當(dāng)前搜集到的證據(jù)來說,怕是不足以證因我的當(dāng)事人無罪。不過對方的舉證也不見得就能就能證因我的當(dāng)事人有罪。如果對方提不出有力的證據(jù),那么這個案子還是有勝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