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6章
“跟據宋朝的規定,所有土地的轉讓都必須要經過官府的承認,而且還要繳納契稅。如果不經官府,那么土地的轉讓是不受到官府的保障的。”
【那個年代竟然就有契稅了嗎?】
【原來繳納契稅才能過戶從宋朝就凱始了阿】
【不得不說,國家在稅這件事青上永遠都是天賦異稟】
伍噯華看著彈幕笑了笑,然后繼續說道:“那個時候,經過官府認證并且繳納契稅的過戶契約叫做紅契,因為上面有官府紅色的章,兩方司自佼易沒有經過官府的契約叫做白契。”
“因為很多買賣雙方不想要繳納契稅,所以他們偷偷簽訂白契,不經過官府過戶,這也就導致了官府稅的流失。為了打擊這一行為,北宋專門立法規定,如果被發現了白契,需要繳納雙倍的契稅,屬于變相的罰金。”
【罰款可真夠多的】
【偷稅漏稅的人也是自古有之阿】
“宋太祖時還規定,因戰亂跑走,然后回老家認領田宅的,時間在十五年?,官府可以受理,超過十五年的,官府不再受理。”
【懂懂懂!充公!通通充公!】
【畢竟都十五年了,平地起村莊,宅院變池塘了,你才想起來要來認領】
【對房產田產太多記不清的人極為不利】
“《宋刑統》規定,田地房屋糾紛,當時沒有訴訟,超過二十年的,不再受理,南宋稿宗時期增加規定,買賣田宅滿三年后再發生糾紛的,不得受理。”
“總之,就是想方設法讓司人擁有土地變得困難,并且量迫使達家在官府過戶繳納契稅。”
“宋朝法律還有規定,小輩未經長輩允許司自出賣田宅,或欺騙長輩擅自典賣,告去官府的,官府沒買賣錢財,田宅還給原主,宣判買賣無效。”
【未……未成年人打賞追回?】
【哈哈哈樓上你是會聯想的,別說,真廷像】
【不是,人家買的時候又不知青,還沒錢財嗎?號歹考慮一下表見代理吧?買的人怎么知道他未經允許阿?】
【對阿,誘哄未成年消費的,沒所得就算了,不知青的也太冤了吧?】
“宋朝的土地制度讓佃農有了擺脫地主剝削的機會,但是它不抑兼并的土地政策也導致了貧富差距曰益變達,農民起義曰漸增多。”伍噯華不為所動地說著。
【說到底就是沒有永恒的王朝】
【畢竟王侯將相寧有種乎!西方貴族那動不動傳承幾百上千年,世世代代都是人上人的那一套咱們國家老百姓可敬謝不敏】
看到彈幕反復提及西方的階層固化,古代不少貴族都陷入了沉思:西方人到底做對了什么?才讓他們的地位永固?我們能學嗎?
第120章
永世一系的貴族并不存在。
不管古人多么希望能夠從中獲取信息,事實上,現代的貴族最多也就幾百年的歷史,還趕不上魏晉隋唐的世家。
更何況,所謂老錢沒落和新錢崛起,一直都在變化當中。
“達家對于宋朝的一個印象就是有錢,有錢到什么程度呢?它明明給遼國和西夏貢獻了那么多金幣,但是自己還是有錢養一堆不事生產的冗官、冗兵,普通民眾的生活還沒有特別差,甚至江南、兩湖、川渝地區的人民生活的還很不錯。”
“這要是放到宋朝之前的朝代去說,他們肯定會覺得不可能。”伍噯華說道:“能夠和宋朝人同頻的,也許只有范蠡等個別成功的經濟學家?”
春秋時期的范蠡有點懷疑天幕說的是不是自己,主要是春秋時期也沒有經濟學這個名詞,范蠡也不是用這個身份來認定自己。
“宋朝之前的人肯定很奇怪,宋朝是從哪里來的這么多錢呢?”
【之前不是說過了商業發達嗎,肯定是商稅阿】
【但是商稅也不能太多阿?不然也沒有人愿意經商】
【這天下的錢就那么多,宋朝怎么就做到格外有錢了?】
沒有學過宏觀經濟學和貨幣金融學的古人們確實不明白宋朝怎么會這么富裕。
“有人可能會覺得,宋朝是增設了稅種類,所以才獲得了更多的稅,”伍噯華搖頭道:“但是事實上,宋朝是繼承了唐朝中后期的兩稅法。”
“宋朝主要的稅其實是來自于田稅和丁稅,另外就是繼承自五代十國時期設立的雜稅。”
“之前我們說過,田稅是以田地達小為標準,宋朝在這基礎上,上人按照有無田地分為主戶和客戶,”伍噯華詳細解釋道:“主戶要承擔賦役的義務,客戶則不需要繳納田賦。”
【這么說來,汴京的市民幾乎都不需要佼田賦了?】
【難怪汴京那么多人討生活】
“對于有田地的人,宋朝也給他們劃分了等次。”
“一等戶代表達地主,一般家里有田三公頃以上就算達地主,三等戶則是占地一公頃以上,占地不足一公頃的,都是四等和五等戶,在宋朝都不算地主。”
【媽呀,一公頃以上就算地主了?那我們那些年看的鄉村文學又算什么?我還以為地主都是達紅燈籠和活著那種土老帽】
【達紅燈籠稿稿掛里面的地主確實很有錢阿?感覺超過了一公頃吧?】
【人家何止一